综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民主决定,由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按照各自职责贯彻实施。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代表大会是硚口区的国家权力机关。按照《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硚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本地区选民直接选举,每届任期五年。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1/5以上代表的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